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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PP管材焊接操作相关规定


    国家标准规定,FRPP管材焊接操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焊接环境应当防范不佳的气候影响,风雨天气以及在一5℃以下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保证需要焊接的焊接面有足够的温度。   

    (2)焊接面以及与焊接面接触的所有物品必须清洁和干燥,需要焊接的部位不能有损伤破坏、杂质、污垢(如污物、油脂、切屑等)。

    (3)确保焊接过程的连续性,焊接完成后必须进行充分的自然冷却,以消除1其内应力。

    (4)对于DN<63mm或者e<6mm的管道元件不允许使用热熔对接的焊接方法(e为公称壁厚,单位为mm)。因为热熔对接壁厚过小的管材,管材的不圆度和中心线的错边会使焊口的面积大大减小,从而影响焊接质量。

    (5)不同SDR系列的管道元件互焊时,推荐采用电熔连接或采用适当的加工方法使焊接处壁厚等厚。

    (6)焊接时每一个焊口应当有详细的焊接原始记录。

    (7)焊接过程基本要求。简单概括为“三要素”和“三证”。“三要素”即合格的操作人员、合格管材管件、合格的焊机:“三证”即焊接作业人员上岗证、FRPP管材管件的生产许可证、焊机(热熔、电熔)的生产许可证。具体如下:

    1具备熟悉国家有关FRPP管焊接要求并熟练掌握焊接要求、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2FRPP管材、管件的制造和焊接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现行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管材管件生产企业须取得国家颁发的许可证。聚乙烯管道建设、安装单位应当选用已经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生产

    3用于FRPP管道焊接的焊机(热熔、电)应i标准要求,焊机制造企业应取得国家颁发的许可证。

    4FRPP管材、管件和焊机均应由制造单位提供质量证明书和国家质量监检单位的有关报告,方可使用,否则视为违规操作。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必须齐全,并加盖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章。管道安装单位从没有实行制造许可的非聚丙烯烯元件制造单位获得管道元件,必须取得质量证明书原件。管道安装单位应当对所采购的管道元件与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8)不同厂家管材管件连接问题。一般情况不同厂家的管材管件有很好的兼容性,既可用电熔管件连接,也可直接使用热熔对接。但要注意几个问题:
   ①要连接的管材管件SDR要相同,且符合国家标准。
   ②要连接的管材管件都是用认可的符合标准同级别聚丙烯混配料制造的。
   ③热熔对接使用国家规定的焊接参数;焊接符合国家标准或ISO 12176标准。